研习班背景

2015年6月18日,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环保部联合颁布了《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》,提出“直接向大气排放挥发性有机物(VOCs)的试点行业企业(以下简称排污者)应当缴纳VOCs排污费”,并且强调每一排放口排放的VOCs均征收VOCs排污费。

作为长期被雾霾问题困扰的城市和积极治理VOCs污染的先行者,从2007年开始北京市就启动VOCs城市污染治理的研究工作。2015年9月2日,北京市发展改革委、市财政局和市环保局联合发布《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的通知》,规定从2015年10月1日起,根据排污者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措施情况,实施差别化的排污收费政策。通过挥发性有机物清洁生产评估、排放浓度低于北京市排放限值的50%,且当月未因污染环境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,收费标准为每公斤10元;存在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,或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,或挥发性有机物超出北京市排放标准等环境污染行为的,收费标准为每公斤40元;其他情况收费标准为每公斤20元。

2015年6月18日,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环保部联合颁布了《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》,提出“直接向大气排放挥发性有机物(VOCs)的试点行业企业(以下简称排污者)应当缴纳VOCs排污费”,并且强调每一排放口排放的VOCs均征收VOCs排污费。

研习班特色
研习班邀请成员

此外,研习结束将获得“北京环境交易所VOCs减排跨行研习班(首期)结业证书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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